駕駛兵 wrote:有三個年輕人,去投宿...(恕刪) 9元乘以三個人,是27元,不能再加會計的2元,因為27元裡面已經包含會計的2元了,應該要加的是那三個年輕人手上的3元,而不是會計手上的2元,所以你邏輯錯誤,你算錯嘍
支出減收入AND 收入減支出老闆收了25元會計A了2元3位年輕人拿回扣各拿1元9*3=27 (三人實際付出)27+3=30至於為何不算入會計a走那2元 (因為被會計a走是其他損失)如果以淨收入來說是2530元 老闆吐出來5元= 老闆實拿25元.........如果是一開始學數學的小孩 用27+2,問那一元在那裡,我會回在老闆那我會問,3人目前各拿到1元,25元在老闆身上,會計身上2元不會用收入與支出,去跟孩子解釋這中間差異。我會問小孩為何不是用1+1+1+2 及為何不用30去作增減…每個人都拿出十元老闆身上有25元,而三人身上各有1元,會計身上有2元去開導…所以看問的對象是誰。如果是問那三人 那就是27元如果是問老闆就是25元如果是問會計~~會計一定會說~~我很忙~~至於27+2元=29 如果是小孩子的話,用支出跟收入去講對錯…其實他們一開始學可能不會了解。
重點在於:3位年輕人各拿回一元,實際支出9元,三人合計27元,這是支出-A.會計私藏的2元,這是收入B.老闆得到25元,這也是收入此次消費活動 A+B=27元----------------------------------------------------不要搞混收入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