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26刀刺死女友 自誇千人斬那個判決出來了

柚彥 wrote:
身為一個汽車維修員,...(恕刪)

賣西瓜的, 隨身可帶西瓜刀
A Pink, Hello Venus

tim901 wrote:
賣西瓜的, 隨身可帶...(恕刪)


我只是剛剛去買了一把刀走在路上都還沒回到家就被你遇到! 你要怎麼證明 我手上這把刀不是剛剛在五金行買的勒!

tu88 wrote:
法官一審認為潘姓兇手患有精神疾病,且平時就會自殘,隨身帶刀很合理並非預謀

輕判15年,得賠償622萬..............


這才一審而已台灣司法是著名的「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
我只想問都有精神疾病了,哪下位倒楣無辜的人是誰,看了真心寒

tim901 wrote:
賣西瓜的, 隨身可帶西瓜刀


看來可以改行賣西瓜了
身為一台灣中華民國的法官...

隨身不帶大腦...

輕判跟當恐龍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以上是我過世的前輩夢中跟我說的...

不代表本人言論...
alazif wrote:
看來可以改行賣西瓜了...(恕刪)

不過國術館的更棒
可以隨身隨車拿著長矛大刀
A Pink, Hello Venus

tu88 wrote:
法官一審認為潘姓兇手...(恕刪)


welcome to 鬼島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莫名其妙的法官耶
帶刀是合理個p阿
不過要是判死刑就又會有人權團體出來幫他喊冤了

tu88 wrote:
輕判15年,得賠償622萬.................(恕刪)


第8年就可申請假釋

脫產,被害人一百塊也拿不到

嘻!

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tu88 wrote:
法官一審認為潘姓兇手患有精神疾病,且平時就會自殘,隨身帶刀很合理並非預謀


鬼島萬歲、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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