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要不要參考一下日本?
日本就是幾乎都是日本本國人做看護。
可是日本政府做了多少配套與砸了多少資金去訓練,您要不要去查一下?
沒記錯的話,光是為了推動這方案,光訓練階段就搞了九年之久...
如果可以,誰願意雇用一個語言、人文習慣都不同的外籍人士,來自家照顧自己的親人呢?
所以日本政府願意這樣做,日本國民也願意配合。
台灣如果這樣做,首先反對的一定是民眾。
因為一般民眾(看護雇主)自己的薪水都被資方打壓了,又哪肯給付本國看護高額薪資?
看護是很累的,要本國人願意做看護,薪水若未達一定程度,誰做?
您知道就服法46條I 8~10款所引進的勞工,都是在同等勞資條件下,台灣本國人自己所不願做的嗎?
看護正是其中第9款所謂的幫傭。
問題不在外勞身上,而是台灣整體環境上。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