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早的時候還是有些白目的人亂停車,也不留電話,經過貼字條勸告之後通常不會再犯。但今天甲走了明天又換乙上場,這種事情一多,有時候實在光火到不行,後來我就把這種事編了個小說,以為自嘲......
http://s63d0018kim.myweb.hinet.net/ca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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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ton3200 wrote:
遇過一件很惡質的事情,就是我朋友娶老婆,新娘家剛好在巷子裡
一行人將迎娶新娘的車隊停在巷口等新娘出來,結果一出來,其中一位駕駛當場傻眼
原來她的車子被狠狠的刮了一條,又長又清晰,我看他快哭了,因為車才剛買不久
新郎趕緊多塞個紅包給他,社會就是有這種人,車子停的位置雖然佔掉巷口一半
但至少還可容納一部機車出入,而且迎娶車隊停留時間才半小時,人又在附近
實在不必要如此激烈,很多事用說的就可以了,不用動粗嘛,幹麻咧,像個小孩一樣,切~~
請問一下,住巷子裡的每個人憑什麼都要等你半小時.(況且也不知你"只"停半小時).如果有人趕飛機提個大行李怎出去? 每個人都想到自己的方便, 卻都忽略造成別人的不便. 如果還覺的理所當然, 那真不知該怎麼說了. 別人給的方便,不要當是理所當然.
台灣停車位難求是事實,就上面的狀況,如果駕駛能在車上,預有狀況的話能隨時移一下車子.我想就不會被括了吧.
當然括人車的也不對.輪不到他執行公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