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曉玲條款"終於快實施了(勿發筆戰文)

那以後後座不能躺著睡了喔!!!!!
天哪!!!!那以後回鄉我不就無聊了......
yayama wrote:
強制實施後...可以...(恕刪)



對於後座強制戴安全帶的部份 , 是要在高速公路以及快速道路上才要配戴 , 一般道路是不需要的

針對80年之前的車輛沒有後座安全帶的部份是不列入裁罰的 , 這是我今天開車時聽警廣聽到的

給大家參考喔 , 針對明年開始的大執法 , 請了解詳情的大大上來談談 , 印象中好像是只有幾項重

大違規是採用隱藏式執法 , 其他的項目不行的樣子 .
今天聽廣播新聞時有講到警方的說法,
是說後座安全帶很難執法, 只能靠路邊攔檢的方法取締.

簡單來說就是只有臨檢時順便抓這個方法.
高速公路的話大概收費站比較有可能抓吧.

不過既然立了法,
我一定順水推舟要求坐上我車的人一上車就要繫安全帶.
我也認為警察躲起來抓違規真的是政府搶錢的行為,警察有亮警車燈有站在路口監察,當下發生喝阻作用才實際,不然拿開快車來說好了,隱藏起來的警察雖然有執法之實,卻在當下沒有盡到喝阻之責任,有接過罰單的人應該都知道,收到罰單起碼要等半個月到一個月以上,先不提就算接到罰單還是會繼續違法的人來說,假如當下無法喝阻止當事人,那他快車或是闖紅燈的下一秒或下一分鐘或是數分鐘後他撞到人了呢??這樣不是無法彌補,要知道設置法律是為了保障人民,而不是增加國庫收入.而當下不能阻止犯案的情事發生那法律就失去了預防的作用,那不就等於是一種變相了.
台灣有太多駕駛
有人站崗的時候 不需要是警察嚇阻就很乖(EX:義交, 不過還是警察站崗效果比較好)
沒人站崗的時 綿羊變猛獸

還是需要有隱藏性執法
畢竟 守法 是不需要考慮旁邊有沒有人在看
Harvey, Hearty, Happy, Honey~
個人覺得重點是人身的安全...

後座繫了,真的比較安全吧...........................
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政策
說實在的我很不認同

完全沒有大方面的設想,
實施後會有何不便與執行上的盲點
這些都不先處理就幾忙要實施。

很多國外的作法拿來台灣不見得適合
太多太多...
政府出發點是好,但是缺少了很多先前準備
用我的單眼捕捉最動人的妳; 用妳的雙眼看見最真實的我
shane2020 wrote:
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恕刪)


這就跟"高鐵"也還沒確定是否安全就急忙要通車是一樣的道理吧

聽說元旦要通車

有人敢去坐嗎??

會不會飛出去阿



啥鬼道理~正義語言我聽不懂啦~!!!
再怎麼說,我覺得沒什麼交通工具比起滿山飛奔的雙層大巴危險了 …
歡迎參觀口木看盤室 http://rightgun.blogspot.com
光個前檔禁用透光率低的隔熱紙.......無執行

前幾天前還看到FX35 + 前後金屬保桿,大喇喇出現在林口高速公路上.....


很難想像後座強制安全帶的+ 低透光率的隔熱紙....要如何取締

再說行駛在市區公路,後座強制安全帶有需要?

基於安全-->且公車才更需要吧


Anyway,.....
到明年第二季,此法案執行的可能性真的不高...(基於合理性、執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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