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zie2010 wrote:
反正現在不站出來落井...(恕刪)
kanzie2010 wrote:
小弟愚昧~請問這標準...(恕刪)
AYIYA wrote:
啥?月入6萬的低收入...(恕刪)
低收入戶一個月的金錢補助(+慈善團體)至少有一萬塊以上。不反對吧?
若再加上小孩子的學校補助、
擔任社區的清潔員等里區內的就業方案,亦還有可能擁有二~三萬多塊的金錢。
還有
低收入戶的水電油雜費,均有政府補助。
低收入戶生病亦也不用醫藥費。
低收入戶亦有固定時間發放米、油等等生活物資。
低收入戶的小孩學費、校車等等費用,亦均有政府補助。
而
計程車司機一個月六萬塊,是實拿嗎?
我想大台北還有可能,可其他地方要實拿六萬塊,可以連命都沒有了吧?

扣掉油費、汽車維修費,有些車子還要貸款,全部扣一扣還會剩下多少錢呢?
至少我認識、接觸過的計程車司機(不賭不嫖),跟低收入戶的生活,是差不多的。
ico999 wrote:
不食人間煙火
也許吧,不過我也是個貧窮家庭,可我依舊認為如此。
你說我有沒有接觸過窮人家庭?既然我自己是出身於貧窮家庭,
所以低收入戶、撿資源回收過日子的人我也看過、體會過,那我自然就不屬於天龍國的一部分囉。
人生就像玩大富翁遊戲,越晚加入遊戲就越沒有機會翻身,只能永遠踩在別人的土地上且付出自己微薄的金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