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沒什麼 在阿沙不嚕島
殺人 殺越多越划算 連親人都殺 只要假裝一下有悔意 法官就會信了
去捷運站 可能沒注意充個電 法官一定不信
這很簡單阿!

左邊的MU創辦人提供免費空間造福網路鄉民,不過千不該萬不該就是擋到更有錢有權的財路,所以在暗地裡的操作下關1年也可以變成一百年,免死可以生死不能

右邊的強姦殺人犯不管做掉1人還是100人都應該是老百姓,到101人時才可能不小心動到有錢有權的人,不過據強姦殺人犯說接近100公尺時就被全副武裝保全的軍隊包圍後投降
放眼望去現在所有國內外的政府都是這樣的標準!
擋人財路(財產的侵占)罪大於對人身體的傷害與殘害(生命的重要)
人中翹楚~三生有幸!......................................................................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