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贊成法官只是因為下班後喝酒就被停職嗎?

你也太簡略了吧

他不是有跟人打架還在警局咆哮嗎?

喝酒就乖乖回家

那當然沒問題阿
黃金堆滿間 wrote:
花蓮地方法院,有一個...(恕刪)
沒殺人,很好阿!

出去 ,現在


高級書僮 wrote:
你也太簡略了吧他不是...(恕刪)
樓主適合從事記者、名嘴、政客...等,需要有斷章取義、截長補短的專業能力!

Kenny1734 wrote:
樓主適合從事記者、名...(恕刪)

所以這篇算是取暖失敗了嗎?

黃金堆滿間 wrote:
花蓮地方法院,有一個...(恕刪)


報個新聞沒頭沒尾

結果沒幾樓就有人說出重點了

取暖失敗
辛辛苦苦的上01發文取暖,卻得不到想像中的惜惜?
你把過程內容輕描淡寫....

有腦子的人都知道 現在哪有可能只是因為跟朋友吃點小菜 喝點小酒 就被重懲...

要看再哪裡吃小菜喝小酒吧 而且事後幹了什麼事情...
發文的也許不知道
停職在公務人員懲戒當中是多麼嚴重的事情
你以為是私人公司啊
沒有特別嚴重的狀況
想要停職都還停不了咧
別說懲戒委員會不過關
就算過關了~還得面對素院跟行政訴訟一大堆累死人的過程
法官和被告吃飯,能有什麼好事?
法官竟敢和被告吃飯?
才停職而已?
應該把以前審過的案子拿出來再審一審....
黃金堆滿間 wrote:
花蓮地方法院,有一個法官,在下班後,跟朋友吃小菜、喝了一點酒,
就被司法院依公務員懲戒法將他停職,這樣會不會太嚴重了。
法官也是人,也是領薪水,養家活口的。
01規定不能貼新聞
打個"法官 停職"關鍵字,應該都找得到。


若開版大這種陳述方法是合理的,

那日本女人說日本男人被台灣計程車司機打傷的說法也應該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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