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wap_163 wrote:
為了外銷美國而寫的吧,台灣人是靠靠靠美國人是告告告。
這是台灣人人命比較不值錢...還是美國人比較笨一板一眼故常常傻傻出意外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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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克拉荷馬的 Marv Gresinski 先生。
該天才買了一輛嶄新的32呎長的旅行車(有床,有廁,有廚房的otorhome)。
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他把自動駕駛定在70英里的時速,就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了,最後當然出了大車禍。
幸好該位老兄還活著,並且狀告該車製造廠而得到175萬元賠償外加新車一輛,理由是車子的說明書上沒有說,不可以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
案子過後,該製造廠真的把這一條加在說明書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