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antmoney wrote:就是天降人禍,花錢消...(恕刪) 在台灣這種請"情"講"理"都在講"法"前面的法制體系就是真的遇到算倒楣....如上舉例的,如果綠燈直行,結果被闖紅燈的撞上說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判過失奇怪了,我綠燈直行,我也注意到闖紅燈的了,所以趕緊煞車,應注意也注意了結果闖紅的的煞不及還是撞上一樣判過失...我一個朋友的姊姊就這樣賠了幾十萬,他轎車綠燈直行,一個少年A闖紅燈還壓車他餘光看到了所以煞車,那個少年硬要壓車閃過去,也可能是根本煞不住機車直接撞上轎車後半部,車幾乎毀了大半,人整個飛出去趴在地上夠瞎吧,等於是停著車是機車自己撞上來,一長條的機車煞車痕,可見他騎多快闖紅燈結果....一樣過失肇責,重傷害....
mark0826 wrote:我一個朋友的姊姊就這樣賠了幾十萬,他轎車綠燈直行,一個少年A闖紅燈還壓車他餘光看到了所以煞車,那個少年硬要壓車閃過去,也可能是根本煞不住機車直接撞上轎車後半部,車幾乎毀了大半,人整個飛出去趴在地上夠瞎吧,等於是停著車是機車自己撞上來,一長條的機車煞車痕,可見他騎多快闖紅燈結果....一樣過失肇責,重傷害.... 這麼誇張的案件,請提供判決字號供參酌,十分感謝。
mark0826大大 說得是我家人就遇到 ,實際案例,我父親開車左轉,此左轉的地方只有閃黃燈(確定可左轉),無紅綠燈,車子左轉後,後面輪 胎,已經過了,路邊最邊邊的線了,有位老人家,騎車撞上我父親的休旅車,撞繫點在左轉後,車身右後方最後面輪胎的後車廂。地面上完全無剎車痕跡,這位老人家60多歲,腿斷了,臉受傷。談和解時,直接開價80W,我們拒絕,最後我父親被以過失傷害起訴。到決院解決。法院最後 判賠20W,判刑2個月,換成罰金六萬。總共 26萬。總之在台灣發生車禍,只要有人受傷,沒受傷的或是開車,無論有無過失,都要賠給受傷的。雖然不是過失致死案例,但我想判決結果,應該還是要賠死掉的。ps.中間談判過程更是一絕,對方找來一堆民代(議員/立委助理...),我們一直堅持由法院解決,對方一直申請調解,也不上法院,最後拖到期限快到才提告,由法院處理。
jahvet wrote:這麼誇張的案件,請提供判決字號供參酌,十分感謝。...(恕刪) 大概10年前的事了吧我也是聽那個朋友轉述的,最後沒有上法庭,在調解委員會和解了好像前後拖了幾個月,因為賠償一直喬不攏對方一直說小孩撞到腦有後遺症,可是他們去醫院看他時候又都好好的我那個朋友說當時有去問過警察跟律師的朋友,也是說輸面很大他姐又怕最後還是得賠又多背條前科,最後就是賠錢了事,去借了小額信貸說真的,這類離奇超扯的車禍,在週遭還蠻常聽聞的說...
我比較想問「傷害致死」到底是怎樣的法條?看過好幾個社會案件,明明都是駭人聽聞的虐死案,最後卻常常因為"沒有要致人於死的意圖",然後最後就判個十年之類的,可是我一直覺得那些人對待被害人的方式,是一定會出人命的,對,他並沒有要對方死(因為他還想再多玩一會兒?),但他也不在乎對方會不會死掉,在我看來他們的手法比一刀斃命更殘忍,可是刑度卻很輕,是我被新聞誤導還是真的那裡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