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死」到底是怎樣的法條?


大家都有病~ wrote:
過失致死到底是什麼樣的律法?..(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好聽版
就是天降人禍,花錢消災
度到就是雖小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恕刪)


台語的白話....(算你雖小)

iwantmoney wrote:
就是天降人禍,花錢消...(恕刪)


在台灣這種請"情"講"理"都在講"法"前面的法制體系
就是真的遇到算倒楣....

如上舉例的,如果綠燈直行,結果被闖紅燈的撞上
說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判過失
奇怪了,我綠燈直行,我也注意到闖紅燈的了,所以趕緊煞車,應注意也注意了
結果闖紅的的煞不及還是撞上
一樣判過失...

我一個朋友的姊姊就這樣賠了幾十萬,他轎車綠燈直行,一個少年A闖紅燈還壓車
他餘光看到了所以煞車,那個少年硬要壓車閃過去,也可能是根本煞不住
機車直接撞上轎車後半部,車幾乎毀了大半,人整個飛出去趴在地上
夠瞎吧,等於是停著車是機車自己撞上來,一長條的機車煞車痕,可見他騎多快闖紅燈

結果....
一樣過失肇責,重傷害....

mark0826 wrote:
我一個朋友的姊姊就這樣賠了幾十萬,他轎車綠燈直行,一個少年A闖紅燈還壓車
他餘光看到了所以煞車,那個少年硬要壓車閃過去,也可能是根本煞不住
機車直接撞上轎車後半部,車幾乎毀了大半,人整個飛出去趴在地上
夠瞎吧,等於是停著車是機車自己撞上來,一長條的機車煞車痕,可見他騎多快闖紅燈

結果....
一樣過失肇責,重傷害....


這麼誇張的案件,請提供判決字號供參酌,
十分感謝。
mark0826大大 說得是

我家人就遇到 ,實際案例,我父親開車左轉,此左轉的地方只有閃黃燈(確定可左轉),無紅綠燈,車子左轉後,後面輪 胎,已經過了,路邊最邊邊的線了,有位老人家,騎車撞上我父親的休旅車,撞繫點在左轉後,車身右後方最後面輪胎的後車廂。地面上完全無剎車痕跡,這位老人家60多歲,腿斷了,臉受傷。
談和解時,直接開價80W,我們拒絕,最後我父親被以過失傷害起訴。到決院解決。
法院最後 判賠20W,判刑2個月,換成罰金六萬。
總共 26萬。

總之在台灣發生車禍,只要有人受傷,沒受傷的或是開車,無論有無過失,都要賠給受傷的。

雖然不是過失致死案例,但我想判決結果,應該還是要賠死掉的。

ps.中間談判過程更是一絕,對方找來一堆民代(議員/立委助理...),我們一直堅持由法院解決,對方一直申請調解,也不上法院,最後拖到期限快到才提告,由法院處理。




所以~
明明自已守法行車卻出車禍而撞死人,

那當下也要把自已弄的半生不死再控告對方「殺人未」嗎?

或許政府窮了,也會連車禍都要課稅了


jahvet wrote:
這麼誇張的案件,請提供判決字號供參酌,
十分感謝。...(恕刪)


大概10年前的事了吧
我也是聽那個朋友轉述的,最後沒有上法庭,在調解委員會和解了
好像前後拖了幾個月,因為賠償一直喬不攏
對方一直說小孩撞到腦有後遺症,可是他們去醫院看他時候又都好好的

我那個朋友說當時有去問過警察跟律師的朋友,也是說輸面很大
他姐又怕最後還是得賠又多背條前科,最後就是賠錢了事,去借了小額信貸

說真的,這類離奇超扯的車禍,在週遭還蠻常聽聞的說...
我比較想問「傷害致死」到底是怎樣的法條?

看過好幾個社會案件,明明都是駭人聽聞的虐死案,最後卻常常因為"沒有要致人於死的意圖",然後最後就判個十年之類的,可是我一直覺得那些人對待被害人的方式,是一定會出人命的,對,他並沒有要對方死(因為他還想再多玩一會兒?),但他也不在乎對方會不會死掉,在我看來他們的手法比一刀斃命更殘忍,可是刑度卻很輕,是我被新聞誤導還是真的那裡不對勁?
過失致死的條文真的要廢除才對
就算不是你得過失 對方還是會以過失傷害來告你 逼你付錢
所以大家以後看到進口車可以用假車禍真騙錢 用過失傷害告訴 就有錢花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