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十字路口,正常來說就是紅燈停、綠燈行,
但一個安份守已的汽車駕駛因為自已的直行路線是綠燈,而依法行車通過。
此時一個不帶安全帽蛇行飆仔闖了紅燈,他被守法的汽車給撞死了,
但警察把駕駛上手拷帶回警局,被披上「過失致死」的外衣。
過失致死到底是什麼樣的律法?
國外有這條律法嗎?
被判過失致死會有什麼下場?
這條律法對亡者有什麼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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