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貪污罪的罪刑那麼重呢


code_hard wrote:
會喔,如果你沒有黨證的話。

有黨證要就不察,不然就是要發監前烙跑,不然就是關沒多久就保外就醫烙跑。

沒黨證的就算沒證據也可以先羈押再說,押三個月完找不到還可以再押三個月,等到大家都忘了再放出來。

台灣沒這麼黑暗吧...

大多一審無期徒刑...

二審.....兩年.....


若有意外三審........無罪...

通常無罪居多


imcrazy wrote:
台灣沒這麼黑暗吧.....(恕刪)

在台灣犯人的人權是最大的
國父革命前
民間詐欺背信很重的喔
大清律例跟大明律可以看一下

eclipseboykimo wrote:
想問一下各國的貪污罪都是量刑很重的嗎
有些甚至可判無期徒刑,有的比殺人罪判的還重原因是什麼呢?
因為侵犯國家及人民的利益造成損失嗎?
那為何民間公司間的利益輸送所犯的罪卻是比較輕微呢如:詐欺背信


貪污罪是"違反國家職行職務公正性"
一個國家如果不公正,要如何讓人民信服?
再者,如果貪污罪判很輕
那不就是在跟所有的公務員說:快去貪污吧!
這種國家不馬上垮才怪
內地商民與外夷交易買賣如有負欠潛逃誆騙財物者
計贓犯該徒罪以上枷號三箇月附近充軍杖罪以下枷號兩箇月杖一百徒三年

蛤蟆油俠 wrote:
那些被爆出來的,只是...(恕刪)


台灣也一樣阿 誰不貪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說別人貪就代表自己不貪嗎?
林益世說別人貪,結果咧?
阿扁說國民黨貪,結果咧?
不是我喊著別人是小偷就代表自個兒多高尚,
真是太瞎了。

即便全大陸人都搞貪污,也掩蓋不了台灣官員搞貪污的事實!
而台灣最可惡的事情是貪污不必被槍斃。
即便全中共都貪污,我也佩服他們抓到就槍斃。
好歹抓到貪污的被斃了,大家看到還爽一下,拍拍手當個樂子。

在台灣被抓到貪污只會讓人民恨得牙癢癢的,恨到想把他們交給老共代工槍斃掉。
喵的,那些貪官吃香喝辣爽了半天,連個呯一聲給納稅人爽一下的樂子也不給,氣死人了嘛。
更爛的是,台灣減刑速度宇宙無敵快,裝個深感悔意就得了。減刑出來還可以繼續拿那些藏在水池、馬桶還是金爐裡的錢當大爺,爽呀。

不論老共出多少貪官,就憑抓到會被槍斃這件事,老共這點做的比咱們好!
公喵不帥, 母喵不愛. 公喵愈壞, 母喵愈愛. 不帥的公喵想要母喵愛, 就只好學壞.

eclipseboykimo wrote:
想問一下各國的貪污罪...(恕刪)

為什麼明明就是賄賂公務員卻轉汙點證人來換減輕刑責或免刑?
這就跟罰娼不罰嫖一樣令人覺得很匪夷所思
但這就是臺灣咩
imcrazy wrote:
台灣沒這麼黑暗吧.....(恕刪)


因為人命不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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