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今天看到新聞又一個令...(恕刪) 你的方法很爛,真的很爛,爛透了!應該是要號召大家集氣,天天禱告,希望立委、部長、院長的家屬被酒駕撞死,這樣子就會馬上修法、馬上公告執行,大家一塊加油吧!
終極?要終極最簡單,只要是含酒精成分超過1%,全部禁售、禁製、禁喝,抓到一律槍斃,這樣絕不會有酒駕,因為沒有酒了。不過私酒絕對會大行其道,人總是會找到宣洩的出口。不然就是酒精成分1%就收5000元稅金,充當酒駕肇事的保險金。58高粱一瓶假設500元,之後變成58*5000+500元。95%的乙醇,就是95*5000元一瓶。
人生得意須盡歡 wrote:再不使出終極手段, 下一個受害者有可能就是你我及大家最親愛的家人!所以我在此沉痛的呼籲立法委員提出以下終極預防策略:凡酒駕肇事致人於死者, 被害者家屬或其代理人可以依法開車衝撞輾死肇事者及其直系親屬(2命抵1命),全程並公諸於世,以達警世作用。我相信此懲罰可以將酒駕肇事率降至0。如果不想讓自己寶貴的性命枉死在那種人身上,就站出來怒吼吧! 你根本就是亂講話....又不一定是親人的問題....很多都是朋友帶壞的...還有同事聚餐之類的造成的啦....所以同事以及朋友也要貢獻個別兩人出來吧...........還有政府官員沒看好...也貢獻兩員出來啦!!!酒商兩員.....警察兩員......最後台灣人的劣根性...也要台灣人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