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闖紅燈出車禍 誰的錯

有響笛 有亮燈


國外的話 救護車沒錯 還會叫撞救護車的人賠錢

台灣的話 法官說的算.....
這裡是台灣

台灣的判例已經有前例

闖紅燈是救護車錯

不禮讓救護車是機車騎士錯

兩邊都有錯

至於比例

到最後判決

是看法官自由心證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最近: 救護車闖紅燈出車禍負面新聞很多
20120718但是我有禮讓他
因為一看到我就讓開了
他也非故意 因為大概是死角及歐洲車寬較寬
保桿末端 撞擊到我 2處骨折 當場噴出去
現場有5支攝影機 但他車上記錄器居然說故障了
我律師已經請好了綜合各項損失求償75萬 看法官比例分攤怎麼判

andy9999 wrote:
請問 救護車闖紅燈發...(恕刪)


阿洗勒 北爛蝦餃!

笨蛋最愛亂七八糟 wrote:
有響笛 有亮燈

而且救護車是慢慢的通過路口
兩方都有路權,到底該算誰的錯,不過機車似乎快了些....
那些打造刀劍為耕犁者,將為沒做這事的人耕田
andy9999 wrote:
請問 救護車闖紅燈發...(恕刪)

救護車執勤當中有絕對路權
除了火車..
不過他會閃過平交道
不用想太多,因為能做的很有限。
前一陣子有看一則報導說:救護車只有優先路權
自由時報的報導:救護有優先路權 車禍仍有刑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dec/20/today-so1-3.htm
最近不是也發生類似案例:搶黃燈的被撞,結果法官說雖然你是綠燈,但並不代表你路權就是你的,所以你也有錯.
TVBS的報導:綠燈亮優先?撞人稱路權 駕駛挨罰

開車上路,別以為綠燈直行,撞到人可以免責,新北市一名游姓男子,去年開車行經板橋文化路時,綠燈發動起步,卻撞到搶黃燈的自行車,造成江姓男子受傷骨折,提告索賠,開庭時,游姓駕駛聲稱自己看到綠燈才往前,擁有優先路權,認為沒過失,但法官認為,就算是綠燈,駕駛還是應該注意路況,判決拘役50天,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
綠燈一亮就像一聲令下,所有車輛動作一致,發動起步,按照交通規則走,原以為不會出錯,但還是有人碰上狀況。肇事駕駛游姓男子:「對方搶黃燈,騎一騎就變紅燈,那理所當然我就變綠燈了,我就是沒看到他才會撞上啊。」
TVBS記者趙國涵:「當時現場路燈號誌,由紅燈變成綠燈,駕駛往前開,結果撞上腳踏車,他認為自己擁有優先路權,堅持不認錯。」
游先生說當時自己開在內側車道,右方還有一台車擋住他的視線,沒看到對側想穿越馬路的江姓男子,這一撞造成對方骨折,提告索賠,法院認定開車的游姓駕駛,就算是綠燈也該注意車況,依過失傷害判拘役50天,易科罰金5萬元定讞。肇事駕駛游姓男子:「當然會不服氣啊,感覺就是開車的時候,請大家自求多福啊,就算你是綠燈,不管是什麼燈啦。」
在庭上據理力爭,但說詞沒被法官採信,語氣無奈,只能提醒其他用路人上路要小心,可別撞到人出事,用一句「我是綠燈直行」就能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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