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crazy wrote:
就算是公然侮辱@FB...(恕刪)


學起來了~~~

此案由本局循線積極偵辦中,惟盼台端提供更詳盡線索,以利及早偵破~

積極的咧~
嘴砲我覺得還算OK,但是要我甲賽,這已經是有點侮辱的感覺。
那只好來跟你嘴砲了

發卡?發的好啊,為什麼不能發卡?
人家怎樣那又干你什麼事了?
誰叫你不乖乖的單身?然後被發卡
是有人拿槍強迫你要對那個女的好嗎? 被發卡很正常

你乖乖單身,誰能發你的卡
自找的
要避免發卡,就乖乖的獨善其身
要習慣閃光,可以作到無視的地步
就算有強烈閃光彈誘惑也不能動搖脫離單身的念頭

全世界最帥的事情
正妹向你告白,你很帥氣的拒絕
正妹找你出去,你很帥氣的拒絕

這真的是再帥氣也不過的事了

對於熱戀中的正妹女友,帥氣的和他分手
然後去找一個體重>100公斤的女生和他交往並且給前女友看

這種感覺真的是舒服啊,帥度100分
不然你想怎樣,
有種就告我啊,
我就是回文者,
公然侮辱罪是有指名,
我有指名嗎?

妳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
既然要告,
我也可以檢舉你的臉書,
光開分身你就可以被停權了,
不信你試著看!

小頻果大頻果 wrote:
不然你想怎樣,
有種就告我啊,
我就是回文者,
公然侮辱罪是有指名,
我有指名嗎?

妳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
既然要告,
我也可以檢舉你的臉書,
光開分身你就可以被停權了,
不信你試著看!

...................

chuchan1156 wrote:
昨天我的FB居然有人...(恕刪)


第一: 為何你要用公開??怕別人看不到你的發言嗎??

第二: 既然平常她就很愛吐槽!!為何不封鎖??
啥鬼道理~正義語言我聽不懂啦~!!!
chuchan1156 wrote :昨天我的FB居然有人留這種話,平常她老愛亂吐我槽就算了,這次他越來越過份,請看回文,這種情形算是公然侮辱嗎?





...(恕刪)





原來還有人用IE
FB這爛東西還有人在用喔?

說真的啦,要用FB就低調一點,因為FB毫無隱私可言,

高調的發言或取暖只會自找麻煩罷了!

小小又大大名 wrote:
原來還有人用IE...(恕刪)
電腦是台哥大綁約三年送的,剛用而已當然先用IE

hsunhao wrote:
FB這爛東西還有人在...(恕刪)
會用紙是同好交流,隱私東西很少放在這裡;另外我被嗆得這篇文章其實是別人的故事,只是有感而發發表,而不是發生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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