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車隊99/09/01,全台超過10,000台計程車,全面投保富邦產物保險[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簡稱乘客險)],現在自 100/05/01起,爲了保障乘客的安全,每台車再加碼提高保額到每車最高1,600萬元(每位乘客體傷責任保險金額最高25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保險金額最高1600萬元),創下計程車業界最高保額,讓搭乘台灣大車隊計程車的乘客更加有保障、更安心,請選擇安全、舒適的台灣大車隊計程車!以上節錄自臺灣大車隊官網內頁內文中的「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應該是「旅客運送人責任保險」之誤,即保險公司僅保證旅客運送人之責任,本例中肇事者非屬旅客運送人,應不屬保險公司理賠範圍之內。
chiato wrote:面投保富邦產物保險[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簡稱乘客險)],現在自 100/05/01起,爲了保障乘客的安全,每台車再加碼提高保額到每車最高1,600萬元(每位乘客體傷責任保險金額最高25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保險金額最高1600萬元)(恕刪) 個人有個疑問如照新聞所言非計程車司機肇事不陪,那如果我們保車體險,在半路車被撞爛了也不賠?因為也是被撞??這樣我更覺的保險是詐騙集團chiato wrote:台灣大車隊99/09...(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