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tendo wrote:家裡小朋友(小六生)...(恕刪) 不過是嚇小孩的技術,你也被嚇到,那個指紋真要比對,哪那麼輕鬆,警察局學校開的啊,還是你以為CSI那種電腦每個警察局都有?!按指紋那個紙鐵定在垃圾桶,所以,新聞記者應該沒有人會笨到拿這件事做新聞的。【超扯】沒想到現在還有人會這樣被嚇到
nitendo wrote:扯的事情來了,學校主任竟然叫小朋友按指紋,跟那個失而復得的水壺一起送給警方去檢驗,比對小朋友的指紋有沒有在上面,檢驗結果當然是沒有,跟2個小朋友完全沒關係。但是事發當時,學校完全沒通知我家,事後也都沒有說明, 你知道為何事後沒有說明嗎??因為這根本就是在唬爛嚇學生的還是你真的認為一間國民小學有必要為了個水壺真的找條子驗指紋??還是你真的認為警察局真的會為了個水壺勞民傷財的特地驗2個小朋友的指紋??身為一個成年人,很明顯的你沒有足夠的判斷力
i.am.avan wrote:你知道為何事後沒有說明嗎??因為這根本就是在唬爛嚇學生的還是你真的認為一間國民小學有必要為了個水壺真的找條子驗指紋??還是你真的認為警察局真的會為了個水壺勞民傷財的特地驗2個小朋友的指紋??身為一個成年人,很明顯的你沒有足夠的判斷力 這重點不在是否有無送驗!!而是學校本身處理方式有瑕疵...很明顯的...你不懂這事件的重點在哪....
hittaku0413 wrote:取指紋不算違法或侵害...(恕刪) 這不只是程序上有誤,就是直接侵害人權了,簡單說家長可以去告主任,此事如果為真,主任一定有事,除了主任有事,帶小朋友指紋與水壺回去驗的檢警人員若知情,罪加一等。
67711 wrote:不過是嚇小孩的技術,...(恕刪) 什麼叫做嚇小孩的伎倆?學校主任若真的未經監護人許可,就叫小孩子捺下指紋,不管你主任最後有沒有送交檢警驗證,只要小孩子捺下指紋的同時,就已經發生違法的事實。
owen7412 wrote:這重點不在是否有無送驗!!而是學校本身處理方式有瑕疵...很明顯的...你不懂這事件的重點在哪.... 真的,你超懂....不就是學校用小手段唬爛了學生,藉此讓犯錯的學生承認,或是觀察學生是否坦盪盪這位大大如此憤慨的話,不妨協助樓主去向教育部投訴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