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thyst_love wrote:
很不幸的 銀行不...(恕刪)
那完了
那種辦卡要寫朋友電話的來問認不認識他的那種也中獎了嗎.
還好我電話換了
feng3318 wrote :我有一親戚(女),國中畢業
含辛茹苦十幾年,每天上臨時工,獨自養育一女一子
因生活困苦,之前領有低收入戶
女兒去年出社會後,她已無低收入戶身分
去年她也找到半年一簽的契約工
生活開始比較穩定(終於不用有一餐沒一餐的過日子)
可是前幾天接到銀行(債權人)來電
說她前夫生前用她婆婆的名義貸款買了一部車
她為保人(十幾年前,那時還是夫妻)
如不還錢就要扣其薪水3/1(約6000元)
而她早與前夫離婚
現在她前夫與前婆婆也都相繼過世
車子早已不知去向
反而要她負擔此一貸款費用
真是情何以堪?
現在女兒才剛工作不是很穩定
兒子也還在念國中
她同事說可以不經過法院.直接扣薪
這種情況真的只能任其扣薪嗎?
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嗎?
因為她問我,我實在不懂(不敢給建議)
所以請大大幫忙解惑?
主張限定繼承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