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hsiung wrote:個人到建議酒駕以蓄意謀殺罪論楚.. +1億,我也很同意~不過這個議題之前不知在哪個討論區有人提過了,結果後來吵成一團,忘了是怎麼回事了,好像是交通規則和刑法是兩回事云云?
原來是司機喝醉乘客也會被罰呀小弟今天下午聽廣播時還以為是...司機沒醉~乘客醉的話乘客也會被罰~就算司機沒醉哦降就得全車都不能醉了害我今天一下午一直在想這怪條款原來是不得讓喝醉的開車我會不會太囧了........另外...喝醉乾脆抓起來關個幾個月啦酒駕肇事撞死人~乾脆處以卡車碾斃罰則好了看一些酒駕還在理直氣壯~撞到人還只下車看愛車有沒有事而已以為路是自己開的喔自己撞到人害人家破人亡連撞到路燈還要花錢幫忙補修整理現場浪費國家資源廢物
立意是不錯啦,可以減少一些意外的發生,BUT 實際操作可能要詳加考慮喔之前就聽說有人喝一缶啤酒就給他過量了如果酒精濃度限制跟測試器的精準度沒法取信於人的話...~~~~題外話,以後要搭別人便車者噫~~愛注意記得自備酒精測試器給開車的善心人士先吹個二下
這樣很好!美國LA那邊,後車坐的人如果沒有綁安全帶,開車的要罰、坐車的也要罰,也就是說,就算開車的有繫安全帶,可是坐車的沒繫,一樣罰。我阿姨有次上車就先跟我講,要繫安全帶。有次我表姊帶我出去,一路上我忘記了,好再沿路沒警車~~酒駕本來就錯,而被搭載的更錯,明知道酒駕駕車非常危險,還讓對方開車,那麼坐車的人到底讓這個人開車的意義在哪?非得要讓對方開車不行?所以連罰是對的,要開車就不要喝酒,喝酒就直接叫計程車回家,很簡單的道理,卻總是有人以為自己厲害,又不是沒受過教育,連這種基礎問題也要立法,可見得問題就是出在人身上。
erickpo wrote:我想大大誤會我的意思...(恕刪) 就大客車方面我是覺得客運公司應該在他開始上工的時候就要做內部的酒精測試這樣才有意義[除非他上工後 又可以去喝個一杯-____-]至於連坐法很好呀酒駕不只危及到駕駛 乘客 用路人這樣的規定我覺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