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在網路上發言還是要小心點..因為我妹曾有一個同學在網路上認識一個男網友,然後發生關係....後來他發現這男的騙了很多個女的,在網路上就公開他的照片還罵他是濫人..後來那女的被告了.....結果收到傳票後,自殺了!"人言可畏,人言可畏啊!"
dougmichelle2001 wrote:可以試著離清"事實"與"毀謗"比方說你很多人的地方對你同學大叫"白痴!"基本上它可以告你!但是你如果對個一個白痴大叫"白痴"或許就沒有什麼法律問題...(恕刪) 公然侮辱罪......真的沒有法律問題嗎?之前有人叫人家許x美…就被判刑了(不知有沒有罰金了事)....
sinsin7493 wrote:意思就是如果是事實或...(恕刪) 你可能想太多了 , 不管是不是你或部份人認為的事實.在公開的地方就是不能用不雅的文字或影射...去針對一個人如果你寫的時候真的是x不是數字或什麼文字的這樣你還有機會朝網路用語 , 沒有強烈不雅抵損他人...去解釋.如果你想去證明那個人有所謂的機車(正名運動,抱歉一下)行為而且部份人也這樣認為的話 , 勸你還是不要浪費力氣.你會穩賠的
hatesa377 wrote:應該把機x女.試著解...(恕刪) +1基本上在這個名詞上去進行解釋,並說明其原意並非惡意等,並試著在網路上找出一些佐證,來輔佐你,就可以了~~~其他的,只能看法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