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菲律賓是叫囚犯自己踩腳踏車發電

zxctw wrote:
每個人每天輪流踩半個...(恕刪)

巴西也是而且踩腳踏車還可以減刑.受刑人只要踩三天的發電腳踏車,就可以減少刑期一天.
我寧願犯人天天關起來
不給運動

運動是福利
不是必需品

zxctw wrote:
每個人每天輪流踩半個小時,
監獄完全不用電費


真有創意 將來出獄還可以去當"自行車國手"
fire basara wrote:
剛剛去Google1...(恕刪)


報導稱,在巴西Santa Rita do Sapucaí監獄,
囚犯只要騎自行車16小時就可以減刑一天。發電機可以為充電電池充電,

用腳踏車發電
曾在網路提過 監獄人力發電 種菜 構想, 被炮到體無完膚.

構想的原始理由 :
1. 納稅人繳稅金供養犯罪的, 不合理.
2. 台灣反核後電力吃緊及燃煤空污.
3. 獄中工廠用公電公設, 外售利潤卻納入獄方及犯罪人福利.


樓主引用的 菲律賓 跟 巴西 做法, 值得台灣參考.


個人認為 :
犯罪者入獄, 需按月繳納生活費( 衣 食 住 水 電 管理....), 無法繳納者強制勞動, 所得用來支付獄中生活費.

在想 :
台灣未改前, 晚年沒錢過下去就揍人, 即可進去免費生活一段時間, 出獄後再揍一次進一次, (引用 中華民國頌 歌詞) 千秋萬世, 直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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