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收到法院傳票,要當證人出庭,要注意甚麼?


andy52017 wrote:
不知道怎麼答,要怎麼...(恕刪)


大概的記得就好...

如果是詐騙案~~~
法官如果問 你覺得主嫌是否有詐騙你!!!
一定要說有~~~不要說一些有的沒的

不然你或公司 一定拿不回處理完後的錢~~

andy52017 wrote:
當證人出庭,要注意甚...(恕刪)

戴帽子、口罩、墨鏡
複雜的官司,法官或檢察官常只要簡單的答案
所以只要答覆他問的就好

遇到比較盧的當事人最討厭
之前事先被傳當證人
還領了旅費

一段時間後 被當事人告偽證罪
被傳為被告
這次就沒有旅費了
證人沒有所謂的立場,證人的義務就是回答你所知道的真實情況。
千萬不能胡謅說謊,否則會犯偽證罪。

有一點很重要,不確定就回答不確定、不知道就回答不知道、忘記了就回答忘記了,千萬不要亂編答案。

證人是不能說謊,不是不能說話...

開庭之後檢察官或法官會告知你,不能作偽證(也就是說謊),還有你的證言要具結(也就是要在筆錄上簽名),大致上就是這樣。

依刑事訴訟法第178條規定(證人之到場義務及制裁)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3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也就是說你不出庭,司法單位是可以罰你錢還有發拘票拘提你的,所以還是乖乖去吧。

講到不說話,證人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拒絕證言的,但是你沒有法律規定那些情況,又不為證言,可能會影響法官的心證(也就是說你會被法官懷疑)...

另外,證人可以向法院請領日費(應該是500/天)及旅費(實報實銷,也就是車票、計程車收據都要留好唷)。

對了,傳票上面應該會有聯絡人跟電話,有不清楚的地方,上班日打去問一下。

alex601 wrote:
複雜的官司,法官或檢察官常只要簡單的答案
所以只要答覆他問的就好

遇到比較盧的當事人最討厭
之前事先被傳當證人
還領了旅費

一段時間後 被當事人告偽證罪
被傳為被告
這次就沒有旅費了...(恕刪)


如果偽證罪最後判決不成立,你可以反告對方誣告,
這是刑事罪,而且可以連帶民事賠償,追訴期是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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