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現在這世道把雨傘放外面擺明就是要給別人偷,如果是我可能笑一聲回房間睡覺.
感謝各位的回覆

我今天報警只是因為他把紙板丟在我家那個凹巢上面

雨傘,人誰沒急用,既然有紙板,附近也有店家可以借筆寫字,至少我看的到電話(證明你想歸還)

就算沒有想歸還的心,也別將紙板丟在我家門口

一支雨傘的確沒賠償多少,就算不用賠也沒關係

但我知道竊盜是公訴,警察會移送(新聞都有說)

目的給對方一個教訓,做人別太白目

至於有人說把傘放外面擺明給人偷?

那把車放外面也是要給人偷?

我放我自家門口有錯嗎?

我也不是丟在路中間吧
想給對方一個教訓?
你認為雨傘這樣消失了可以抓到兇手嗎?
沒監視器沒指紋可採證
只憑一張撿到的紙板,紙板又不見得是兇手的
能破案還真是神
這位大大不知是不是有關係,
為啥以為報了警,然後做個筆錄,警察大大就會幫你抓到人,
首先你要自己去找監視器畫面,證明紙板是犯人的,
這樣才有可能列為證物,大不了幫你採個指紋,
如果指紋沒在警察找的資料庫裡(資料庫有很多,警察應該不會這麼閒去幫你全對)
通常就......
希望大大掉的雨傘不會太貴,或者沒什麼特殊意義。

另外再讓你放宽心一點,話說十年前我有個同學家遭小偷,
損失了大概快有百萬吧,警察來採證,可惜那時監視器沒像現在這麼多,
採證完警察杯杯說最近這一區發生不止一件了,應該為同一個人所為,
警察也算努力了,問了附近很多人,結果十年後這件案子還是沒找到犯人,
希望二十年後有機會碰到犯人吧。

有監視器也沒用
警察是不會為了你去調監視器的

歐基恩 wrote:
在今天的北部突然下起...(恕刪)


報警是您的權利
至於能找的回來讓您提告
微乎其微
幾乎是0

有些事情不過自己想出口氣
消耗的資源有多少
最終不也白搭
到時候要不要連警察也一起告
告他們辦事不利


multimdu wrote:
幾百萬的雨傘嗎? 上...(恕刪)

一般不是大官的傘
是不會偵辦的
60年來始終如一.........

我被幹走的車20年過去了


回來阿
我支持你
希望你能找到你的雨傘
台灣社會怎會變得這樣是非不分

patrick753 wrote:
台灣社會怎會變得這樣是非不分


這不是是非不分,只是樓主想的太簡單一點,
至少要自己去找找監視畫面證明紙板是小偷丟的,
而不是覺的報警完,就只要做個筆錄等警察抓到人。
當然也有可能台灣人當久了,真的不了解怎樣才是正常的....
對不起...我怎麼覺得整個文章和回覆都很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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