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惡小多 wrote:
1.有預告登記可能是準備要移轉了。
2.抵押權是第一順位拿完有剩的才輪第二順位,一般來說三胎以後多是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3.可以的話建議約見面請他簽字據(借據、欠條、本票等擇一皆可)。
4.拿到字據就送法院做假扣押查封先。那麼多胎應該有些是錢莊設定的,房子查封錢莊會對他施壓。就算沒處理,你假扣押封著大家都別想動。
1. 這個我知道,所以很想要跳過寄存證信函這一步驟直接告民事搶快。
2. 所以我覺得他很厲害,竟然可以讓那些人願意借他那麼多錢。(我是因為親戚關係才借他的,但那些人呢?.......好納悶。)
3. 他現在連我的電話號碼都封鎖、簡訊也不回了,我傳簡訊問他還錢的事情他回我:「你是誰?你說什麼?」;你覺得這樣子的他會簽那些文件給我嗎???
4. 那我可以拿以前跟他的簡訊、MSN、APP紀錄去法院做假扣押查封的動作嗎???
邪惡小多 wrote:
這樣就要看簡訊、MSN、APP紀錄能證明到什麼地步了。
存證信函因該是對於催討告知的証明,跟訴訟並行一起提出應該也沒啥關係,等開庭都要下個月的事了。
假扣押准不准就看法院,證據能力法官有疑問,有可能擔保金比較高。
另外假扣押擔保金是一個問題,公司案子都用公債不痛不癢,個人債務擔保金要掏現金是個要考慮的問題。
抱歉簡短問答不能完整的說清楚,建議您也可利用一些法院訴訟輔導或法律扶助等資源。
當初因為顧及親戚情分,所以並沒有要求他簽任何借款證明文件;(我知道我很笨啦)
但提錢的分行、這兩年還款的分行都跟他的住處有地緣關係;(我在北他在南)
然後如果他沒有正常繳款,銀行催繳通知來了我也會用簡訊方式傳給他,他會回我說「對不起」或者是「我今天馬上去繳」這類的簡訊;
然後也有「你對我有恩,我欠你的錢一定會還、不會造成你的困擾」這種對話紀錄在。
最重要的證據是我去年11月底有問他還款到哪個程度了,他有回我「大概還剩XXX吧」這個簡訊對話在。
我可以直接拿這些資料+存證信函+我向銀行申請的未清償餘額去法院申請假扣押他的建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