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rovement wrote:現在工作雖然已是終身...(恕刪) 第81條(法官之保障)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版主也太拼了吧~司法要跨專業技師領域
哈拉伯 wrote:跟我一樣我覺...(恕刪) 也是,每人目標和期許都不一樣,我也只要來問看看。沒辦法,如果家裡有錢我根本啥都不想考,考這個還不是加一點分,看看有無升遷速度可以增加。有背景我還那樣累幹嘛!考上技師也比不過開法拉利小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