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0928o1 wrote:我有說要很快嗎?我等了快一個月案件紀錄還停在處理中你說警方報案跟檢舉SOP不同我倒很想知道差別在哪?你既然清楚流程及警方目前人力調度不如你提供出來讓大家瞭解一下免得以後產生誤會你說如何? 那你要多久才夠快? 你是拿人家報案的比不是嗎?一分事實說一分話,我告訴你這樣比本來就不對,還跟我要資料?拜託去查"110勤務中心",就知道檢舉和報案是差在哪裡,加油好嗎?
原來「告訴」跟「告發」是不一樣的啊!告訴主要是以「被害人」身份(還有與被害人有特定關係的人也具有告訴權,詳請參照刑事訴訟法第232-236條)向檢警調單位敘明犯罪,並表示希望訴追的行為。而「告發」則是非告訴權人,向檢警調單位敘明犯罪,請求偵察的行為。今天學到了 3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