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y國道 wrote:話說昨天在別的網站上...(恕刪) 我覺得還好耶 以前網路打嘴炮也是三字經罵來罵去的 也沒人會想告不過提告是你的權力 你覺得看了文後受到人格污蔑當然可以提告 大家尊重你的意願
10011001 wrote:如果我沒記錯除非是重大危害(戀童.槍枝.毒...etc.,不然fb是不會提供任何資料繼續關注 哪就算他走運瞜!反正是提醒網友,要對自己的言論負責wang6429 wrote:我覺得還好耶 以前網路打嘴炮也是三字經罵來罵去的 也沒人會想告不過提告是你的權力 你覺得看了文後受到人格污蔑當然可以提告 大家尊重你的意願 權益是需要自己維護的,不然是沒人重視的,當然你也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看個人瞜!
通通來 沒在怕拉 wrote:在01出現三聯單已經不是新鮮事了但是每一篇之後都沒下文麻煩結果怎樣之後請持續更新不然等於沒po 刑事認定標準比較高,基本上我看的案件9成都是不起訴還有一堆私下就和解了,當然很少有下文我的目的又不是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