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西歐部魯斯 wrote:使用者付費哪裡怪?...(恕刪) 國家公園管理單位為國家公園管理處屬於內政部營建署下的一個單位自民國71年以來設立了八處國家公園成立了那麼久現在才說使用者付費這政府真的取之於民"收"之於民能收能搶的一毛錢都不會少不知道每年編了多少預算在這單位上面現在開始收錢了應該可以不用編列預算了
為什麼陽明山可以考慮不收,其他的國家公園就要收費要收費就一起收,不要差別待遇但可以考慮戶籍所在地免收費,像苗栗很多景點也是縣民免費,外縣市酌收清潔費flyingmax wrote:台北陽明山因為緊臨市中心,可考慮不收費;太魯閤、墾丁因為環境髒亂堪慮,需嚴謹規劃。
北落紫霄 wrote:為什麼陽明山可以考慮不收,其他的國家公園就要收費) 政策遇到台北 都變雙重標準上次地名說要改 拼音, 遇到台北也說 台北不用改!!要不要 像幾十年前一樣 每座橋都設個收費站啊??市區公園裡 公廁也要收錢!!橋也要維護 公園也要人掃啊!!
北落紫霄 wrote:為什麼陽明山可以考慮...(恕刪) 同一筆費用要繳兩次是什麼道理啊~還記得之前去赤崁樓也是當地居民不用錢還是打折忘了~外地人卻要收錢~外地人變次等公民嗎?爛透了 by soga7278你們兩個的意見放在一起好好笑
收費管理是要各公園自己賺錢求生嗎?陽明山同時有國家公園、台北市與軍方從旁支出,其他國家公園沒有外來預算。環境、安全性起因於預算分配不均,收費的規劃不全,台東墾丁國家公園會不會愈來愈缺預算?國土規劃不該當預算分贓藉口,花博百億可供國家公園用10年,那當初辦花博還有正當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