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pid wrote:我們社區是只有42戶...(恕刪) 我們社區新來的也很爛, 一來都冷氣開整天(晚上), 要是白天就也算了, 我們這邊晚上很涼的。連早班的保全, 冷氣開到下午就關掉了, 他晚上是開整天的冷氣, 而跟他輪晚班的另一位保全, 一樣是晚班, 他都不開冷氣, 因為管理室很通風, 晚上其實不熱。這些就算了,因為, 我比較會晚上外出, 很晚回來(1,2點), 竟然好幾次被我發現, 他把椅子搬到冷氣口下面, 躺下來睡覺。 後來因為我開門, 嗶一聲他才起來。我那時想說, 只要他不再這樣就算了, 因為我們社區沒有什麼檢舉的管道(e-mail, 意見箱等的), 要嘛就直接找主委。 因為麻煩, 就想說再給他機會好了。沒想到, 依然每天晚上吹冷氣, 不幫住戶開門(按個按鈕而己, 就在旁邊), 依然睡覺, 連我老婆都發現了。因為她也是晚回來, 開車要下去地下停車場, 我們的地下停車場入口, 跟大門出入剛好在保全室的左右邊。 因此, 過了12點, 保全就會將鐵捲門放下來。 如果有住戶要進出, 再由保全開啟。結果在那邊按喇叭, 按了老半天, 因為他在保全室, 開冷氣睡覺, 將門窗都關了。 所以都沒聽到我老婆, 她比衝動, 隔天就跟早班的班長反應了。 班長說, 上面有跟他口頭警告了, 不過過了幾天了, 好像沒看到那個保全值班。每天來上班, 只會關門吹冷氣, 又不幫住戶開門(連按個按鈕也不願意), 晚上睡覺要是有什麼不法分子進來, 他怎麼知道, 我想他最好是不要再來了吧。
要跟保全公司求償要看合約內容.至於謾罵的部分要看證據目前勞工局將保全業列為重點查緝.所以保全公司已經不敢再以壓榨保全員薪資方式搶案子抓到第1次罰2萬.每查到1次加倍.最高可以罰30萬以目前勞基法時薪為109元計算.貴社區為24小時*30日=720小時.需要人力為3人*240小時=720小時合法薪資部分即需78480元.再加上勞健保勞退每人最低投保也要3500元/每月總和就要88980元再加上5%營業稅=93429元如此就知道保全公司為何不接了.雖然以月薪制算.可以降一些.但也相差不多但這個數字是保全公司沒有利潤的情況.試問如果是您.願意接嗎?管委會成立保全公司.這從來沒聽過.因為保全公司成立要4000萬資本額.而且要警政署核准通常是管委會自聘保安人員.但是一樣要依勞基法雇用.而且尚有年資特休資遣退休問題要顧慮以前因為保全是被社會福利遺忘的一群.但是因為數位保全人員過勞致死.發現保全人員也會過勞而且薪水比也會過勞的工程師低太多.所以勞工局將其列為查核重點.匿名檢舉也會處理由衷希望貴社區不要再壓低保全人員薪資.依法行事可保太平.切勿以身試法雖然您也可以說"合約精神".違法的是保全公司.這就跟血鑽石一樣.也可以說壞的人是那些壓榨的人跟我消費者沒關係.其實我們都知道有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