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人辦理過限定繼承的? 分享一下實務經驗吧..

不在同一戶籍
只要您有繼承權
您一樣可以在自己的戶政機關
透過全省電腦網路查詢到的

您可以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的三個月內
先申請法院宣告限定繼承的
「有什麼比瞎眼更糟糕的?」海倫凱勒說:「能看見卻看不見異象!」
我有一件緊急的事情想請問一下


家中的情況是這樣的
我叔叔(爸爸的弟弟)似乎用我阿嬤的名義向農業借錢,約一百萬左右
而我阿嬤在一年前過世...
今天家中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書
上面白紙黑字寫著阿嬤的那一百萬已經移轉至老爸身上了
也就是忽然就多了一百萬元的債務出來

想請問我叔叔這樣借錢由我爸來還
有辦法辦理類似拒絕清償債務這種狀況嗎?!
還是說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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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辦理期限: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為之。所謂知悉得繼承之時,指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事實之時;後順序之繼承人因先順序之繼承人拋棄繼承,而得為繼承人者,則於知悉先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之事實起算。

如果不知道對方已死亡 應該不會出現繼承問題
但是一旦知道對方死了 就要在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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