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現在殺死人是不會判死刑

不用你刪,我自己刪!
不用你刪,我自己刪!
不用你刪,我自己刪!
因為愈來愈多法官認同廢死理念

林昆翰一、二審都被判無期徒刑,他上訴請求法院念在他沒前科,改判有期徒刑、給他自新機會,長期監禁,他無法彌補被害人家屬;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標題:殺人猥褻 男大生判無期)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高級書僮 wrote:
要判死刑也不難,記得...(恕刪)


某電影...
拿著一隻鞋底黏著口香糖的鞋子丟法官...
1.法官覺得判死刑是損陰德~
2.法律人以為他們很偉大,在他們玩弄下,法律具有教化功能~預防功能~矯治功能!傳統的應報觀念非常落伍!
3.法律人認為寧可錯放一百也不能錯殺一人!(實際上會錯放一百的法官算是非常無能!已無適任資格!但是以法律人的觀點來看,這是人權法官!)
4.真相對法律人來說一點都不重要!他們重視的是過程!過程符合他們設計的遊戲規則才算正義!過程如不符合,即使有真相,也不是正義!他們寧可不在乎這真相!

高級書僮 wrote:
要判死刑也不難,記得...(恕刪)


這招沒用。

只要當庭表示悔意就不用死了。
還有一個性侵勒斃棄屍國二女生的林國政, 一審二審都判死刑到了最高法院竟然認為還有教化可能, 因此改判無期徒刑, 林國政已經是性侵前科犯,當初根本不該被放出來了, 放出來繼續作案, 請問一下已經被關過了出來再犯, 哪一點是證明還有教化可能? 還是說要再多死幾個才能證明無教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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