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以這個案例的二個選擇,的確是第二個好多了...
仔細比較一下兩種工作型態,在產業相同的情形下.
軟體工程師. 如果是製造產品中運作相需的軟體, 如:各機器的控制, 判斷. 分析
(醫學,光覺儀器, 消費電子等等) 或是製造大量銷售的套裝軟體. 如(MS, 友立. 訊連) 等
其工作的本質是製造業. 掌握知識即掌握力量.
而同類公司的FAE 只能根據客戶要求, 調整產品表面的功能, 吸收表面的知識及客戶的人脈關係.
本質是服務.
一般公司的分紅配股中, RD 要少於 FAE 也是很不容易的狀況吧.誰較重要不言可喻
不過以接案為專案內容的工作, 其核心知識為管理邏輯的公司不在此例
只為已確定的客戶打造難度低的產品. 作大部份人都會作的工作. 這當然不叫做工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