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喵喵 wrote:
提醒一下:不要一直捐贈給不缺錢的單位,


樂透者的捐款一事還當真不成
我都把它當遮口費了

--
講個邏輯問題

台灣人捐錢最喜歡留名

中樂透頭獎的這麼多人
捐過了這麼多單位,這麼多錢,這麼多次

卻一名不留?
我是不信啦

nocar wrote:
卻一名不留?
我是不信啦...(恕刪)


沒新聞報,不代表沒有留。

如果是我的話,就分散捐,
金額不能太大,名字就用家人的名字,
有心要查的話,也不是那麼好查。

pingyingtu wrote:
如果是我的話,就分散捐,
金額不能太大,名字就用家人的名字,


是我也是會這麼做

但這邊單純講見報的部份
那種幾百萬幾千萬
捐單一的單位,卻一名不留
偶爾幾個就算了
但好像每個中樂透的大筆捐款模式都差不多
不覺得很奇怪嗎


中樂透應該是各種人吧,台彩都說中大獎的億萬富翁有兩百多人
總有一兩個想沽名釣譽的,或是腦子沒這麼清醒的忘了寫佚名,加一家也不過0.5趴到一趴,已經低到可笑了吧
也順便讓台彩有澄清的機會,不是很好嗎

卻一個都沒有看到報導過(捐錢是好事吧,留名也很好啊)
為什麼有想過嗎

208喵喵 wrote:
提醒一下:不要一直捐贈給不缺錢的單位,


弱勢的請出來發聲,讓捐款先導入貧脊,可以擴大救濟範圍。..(恕刪)



每次中奬都是銀行自己發新聞稿自己講的, 然後回饋又是給自家的募款機構,


這也自導自演的太嚴重了吧! 當大家都是瞎子?


應該規定不能由自家募款機構募款, 強迫改捐贈其它機構.
既然jackelhou大是自己的親身體驗
那可見知識+的資訊是錯誤的
在此跟jackelhou大說聲抱歉

fortra7810 wrote:
又是一個網路謠傳.....

================================================================
為何要課徵印花稅?
印花稅法規定之各種憑證,在中華民國領域內書立者,均應依本法納印花稅。包括:1.銀錢收據。2.買賣動產契據。3.承攬契據。4.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其納稅義務人為:1.銀錢收據為立據人。2.買賣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為立約人或立據人。
彩券中獎領取獎金屬於銀錢收據。
有可能不用繳印花稅嗎?
下列各種憑證免納印花稅:
1.各級政府機關及鄉 (鎮、市、區) 公所所立或使用在一般應負納稅義務之各種憑證。
2.公私立學校處理公款所發之憑證。
3.公私營事業組織內部,所用不生對外權利義務關係之單據,包括總組織與分組織間互用而不生對外作用之單據。
4.催索欠款或核對數目所用之帳單。
5.各種憑證之正本已貼用印花稅票者,其副本或抄本。
6.車票、船票、航空機票及其他往來客票、行李票。
7.農民 (農、林、漁、牧) 出售本身生產之農產品所出具之收據。農產品第一次批發交易,由農產品批發市場代農民 (農、林、漁、牧) 或農民團體出具之銷貨憑證。農民 (農、林、漁、牧) 或農民團體辦理共同供銷、運銷,直接供應工廠或出口外銷出具之銷貨憑證。
8.薪給、工資收據。
9.領受賑金、恤金、養老金收據。
10.義務代收稅捐或其他捐獻政府款項者,於代收時所具之收據。
11.義務代發政府款項者,於向政府領款時所具之收據。
12.領受退還稅款之收據。
13.銷售印花稅票收款收據。
14.財團或社團法人組織之教育、文化、公益或慈善團體領受捐贈之收據。
15.農田水利會收取會員水利費收據。
16.建造或檢修航行於國際航線船舶所訂之契約。

領支票就可以不用繳印花稅嗎?
還是要。
【以支票支付獎金,並在單據中載明者,得免"代"扣繳印花稅】
表示彩券商不幫政府代扣,你報稅的時候政府直接跟你扣,
意思是一樣的。

=================================================================
以上 詳見知識+




與其看知識+
還不如自己打電話去問一下地方稅務局
領支票不用繳印花稅可是我個人的親身經歷
彩券中獎屬於政府舉辦的中獎
直接就分離課稅20%
哪來什麼報稅時政府直接跟你扣

nocar wrote:
是我也是會這麼做

...(恕刪)


我們都

四星收集到個幾萬 給個0.796

拿到銀行

開票存

要150元

就能拿0.8 超過37500的話

就能賺個幾十塊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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