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後.房客已搬進去住了幾天...室外熱水器被偷..是房客要負則還是房東?


無冕王 wrote:
已出租...房客要負責

用的時候是房客的...被偷算房東的?!

你租車...車子被偷..算誰的?!
...(恕刪)


車子有保險,

算保險公司的。


選我選我!

無冕王 wrote:
你租車...車子被偷..算誰的?!

當然算自己的啊....怎麼可能算租車業者的!!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black79815 wrote:
有一次我花錢去住福滑,結果放間外面的分離式冷氣主機被偷了
飯店經理要我負責賠償

當然算飯店的阿!
我是來住房不是來顧冷氣的!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junny797 wrote:
房屋出租後.房客已搬...(恕刪)


民法第423條: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

簡單的說,除非租賃雙方有其他特別約定,房東有義務讓房客洗澡時有熱水,若怠於履行這樣的義務,理論上房客還可以主張扣減租金。




Jacklovekaty wrote:
房東有義務讓房客洗澡時有熱水

那叫瓦斯算房客還是房東的?
房客不叫瓦斯我還有義務讓房客洗澡時有熱水?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kaots wrote:
那叫瓦斯算房客還是房...(恕刪)


當然,房客租屋都會預期有熱水澡洗
理論上瓦斯桶本來就是房東要負責(其實包含電燈及所有裝潢)

芭樂068 wrote:
理論上瓦斯桶本來就是房東要負責

是喔
所以房客遇到沒熱水是打電話給房東叫瓦斯喔
有這種事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Jacklovekaty wrote:
民法第423條:出租...(恕刪)


不對吧....

房東只是提供設備給房客使用, "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 租賃物是熱水器, 又不是熱水, 房東為啥要為了房客要洗熱水澡而準備瓦斯桶?
印象中讀大學的時候,因為租屋處沒有天然瓦斯,所以都是用叫瓦斯桶的

沒有瓦斯的時候我們的確是打給房東請她叫瓦斯來,只是瓦斯的費用是需另外自己付費

每個月繳房租時繳納....

另外有網友提到租車的責任歸屬,因為車輛屬於動產,而房屋及相關配備屬於不動產

所以我覺得用來舉例並不恰當,所以我認為應該是要房東負責

偉柏 wrote:
沒有瓦斯的時候我們的確是打給房東請她叫瓦斯來,只是瓦斯的費用是需另外自己付費

每個月繳房租時繳納....

這樣才合理
名嘴只會消費別人的傷口,他們發言,我們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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