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lijb wrote:當然可以了。大S和汪...(恕刪) 這樣一來,大S就得取得大陸的身分證了吧?才能擁有大陸國家法律所保障的權益吧?那台灣的身分證也就應該跟著失效了吧?我不是在趕盡殺絕什麼,只是以法論法,我沒舉其他人,是因為,他們應該都有大陸國籍,放棄臺灣藉了吧。只是好奇是否還有其他空間的存在而已?
MeSoHoney wrote:這樣一來,大S就得取得大陸的身分證了吧?才能擁有大陸國家法律所保障的權益吧?...(恕刪) 我不太懂為什麼要入國籍才能得到保障?難道在台灣沒有台灣籍就不受法律保障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