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侵占手機和解完覺得賠償金過高,可以反告對方詐欺嗎?

這裡是台灣...
歡迎你試試看

到時你惹惱的是檢察官 不會是對方 不信你就告看看^^

有人的邏輯是偷人的東西 給人抓到東西還給人家就沒事了....
唉~
並非無雲 才有明月 ....

千年之夢 wrote:
我有疑問~如果遺失的...(恕刪)


假的,如果是真的就不會有那麼多贓機了

小豬翔 wrote:
假的,如果是真的就不會有那麼多贓機了
...(恕刪)


不過就算撿到手機...正常人也不會想要插上SIM卡使用,對方有報案加內碼的情況,只要用了就等於侵占手機或惹上購買贓物的麻煩。
和解都寫了 除非他逼你寫

之前新聞都有撥 有一個人偷拔人家輪胎的充氣的小蓋子 不知道賠幾萬

和解沒有分價位 雙方願意即可 可以1元 如果講到幾百萬 雙方都自願簽下和解書 那就是你自願

而且有錯在先 如果要提告 只會要在花更多時間請假

aikon029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事主當...(恕刪)


過高也是你朋友自找的怪誰?

還不如學我撿到手機都送到警察局來的實在...

雖然還要等他們寫什麼報告書麻煩...
aikon029 wrote:事情是這樣的,事主當然是我朋友

有天撿

貪心,就是要付出代價。
能花錢解決就萬幸要燒香拜拜了,

還好你沒遇到那種錢在多都不想和解,
就是要你學到教訓的人。
感謝各位的指教
我朋友還是很不甘心
說對方明明就沒請那麼多假
為甚麼可以憑空求償?
為求和解才不得不簽
難道真的不能提告,由檢察官去調上下班紀錄嗎?
一調就知道與事實不符了呀
台灣製的好貨,就算貴一點我省吃儉用也要買;台灣製的爛貨,就算送給我,也不要

高級書僮 wrote:
臉皮不薄喔

明明就自己有錯

反而還想咬對方

呵呵

還真欠人炮!...(恕刪)

錯不知錯

aikon029 wrote:
感謝各位的指教我朋友...(恕刪)


去吧放心去呀~

要有膽去做喔 我絕對支持你跟你朋友(真的是你朋友嗎?????)

另外請自己找一下電信法的規定齁

打了幾通電話...

aikon029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事主當...(恕刪)


我朋友上了一位人妻,貨真價實的人妻,剛認識,就帶去摩鉄打了兩三炮,三天後接到了電話,如果不付三十萬,就要被告妨害家庭,朋友答應付30万,但是又过了兩天,覺得一茶才3-5仟,可不可以告人妻的先生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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