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眼.不一樣 wrote:三萬..廁所一間不可能吧..太便宜了... 我是說一間房換一間廁所啦小多尼 wrote:請問度更徵收去……那...(恕刪) 好像是公告地價幾倍吧3B014 wrote:朋友以前住眷村房子要拆的時候他把門牌幹回來了說要留作紀念應該不違法吧我猜 政府發的門牌好像都沒貼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