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prino wrote:
還蠻好笑的,想知道得什麼病
直接問醫生就好了
病歷是給醫生看的..
聽朋友講過的案例
得了病找保險公司理賠,結果保險公司調出病歷,說他以前得過某病未告知保險公司,因此不予理賠
只聽醫師講,那是口述不能當證據
寫在病歷上,就是白紙黑字的證據
如果醫師瞞著病人詐騙健保,請問病人看得懂重不重要?連病人未來理賠機會都被埋葬了
Lisa_Hsu wrote:
聽過另一個故事
一名醫師開了診所,救過無數人但也難免會犯錯
最後要結束營業時,看著滿滿的病歷,內心很掙扎
理論上應該都還給病人,將來病人到別的醫院看病時,這是很重要的判斷依據;另一方面,又擔心自己犯過錯會被告(雖然台灣法律保護醫師,告要經過醫師組成的審查會核可,通常極難通過)
最後還是保護自己,所有病歷一把火燒掉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