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JORANA wrote:
您在台灣想早死?
1.犯罪
2.跳船插河床
3.搭飛機
4.找個會違規開車衝到直行卡車前的男友
5.養成在鐵軌聽隨身聽的習慣
6....守法騎車開車就有機會被撞........(恕刪)
你這些死法都很痛苦,也很恐怖,一般人沒這種勇氣,
大家所想的安樂死應該是很安穩的在醫院或是某個地方,打個針或是無痛的就沈睡死去,說真的,有這麼好死的死法跟地方,會去報名的一定破表,因為很多人活著根本比死掉還痛苦(老窮病...),
現在問題來了,人類是上帝嗎?可以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嗎?尤其是幫別人結束他的生命,而且還合法,
萬一安樂死是合法的,幫助"不想安樂死"的人安樂死法律要怎麼定義?算安樂死還是謀殺,畢竟人都死了還能抗辯嗎?
在道德及法律沒齊全的情況下,安樂死一直會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