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完此文後已看到樓主已經針對停腳踏車指出疏失....(在我編輯文章中發文, 所以在此篇之前)
所以會有發文時間點不完全吻合的狀況.
sanfel wrote:
而且樓主也講的很明是善後處理的部份如何解決
跟以後如何預防,不是要去追究什麼責任
可是我看不出樓主對自己停腳踏車覺得有任何不對的地方阿?
對於腳踏車, 樓主只說他不追究賠償...
可是腳踏車本來就不該停樓梯間, 有何立場要求賠償阿?
sanfel wrote:
01越來越多文討論到最後不知道在講什麼東西
原發文者的用意盡失
如果這篇只繞著原發文者的用意
"趕出危險的機車, 讓他能好好的停腳踏車, 快樂的繼續阻礙逃生" 來回文...
把真正樓梯口本來就 "不該停放機車與腳踏車" 避而不談.....這樣才是版規希望的結果?
ex:
網友發問: 我吸毒缺錢用, 請問哪牌刀子砍人比較犀利又便宜?
大家不該指正他錯誤的價值觀, 反倒只根據他的標題, 告知他哪裡有好康大減價?? 因為不能離題以免違反版規?
sanfel wrote:
什麼文章都無限上綱
自己認為的算,就自己發個文去鞭
把版規無限上綱, 自己認為的算, 就回個文去鞭.....我認為滿符合這個狀況的...
...就可以很用力的指著別人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