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有舉例:例如是叫大家部要亂丟垃圾或騎車要戴安全帽之類的,貼在公園某些告示牌旁邊(以不遮到原本的內容為原則)說這樣就可以我也是以市容.張貼位置不宜來回答!!但小孩說:老師說他們以前有學過????所以是可以的(我勒~~)真是無言!對小孩來說,老師永遠是對的(屁~~~)
我愛xt wrote:兒子晚上問了我一題考卷上的題目:(小學3年級)一個人以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可以在公園顯眼的地方張貼標語傳單嗎?我回答,不行!!要貼在佈告欄上才行兒子說:我們原本也說不行.但是老師說:只要~~不是~~為了私利,就可以張貼為了這題我們父子倆辯了快半小時請教各位,到底是誰對誰錯呢? 我家附近的公園要在佈告欄張貼任何東西,是要經過里長同意蓋戳章的。
題目寫了「在公園顯眼的地方」這樣的出題方式,照常理來說,就不是專指可張貼的地方只是這也不需要跟兒子辯吧就拿廢棄物清理法給他看就好了,第27條第10款基本上所有的公有財產都是不能張貼的要貼都必須申請,而且也不一定只能貼在佈告欄,不然選舉期間也不會到處都有廣告了這個題目,應該只是做公益與私利的教學只是有必要做行政程序方面的補充教學不然學生以為公益廣告就能到處亂貼也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