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有舉例:例如是叫大家部要亂丟垃圾或騎車要戴安全帽之類的,貼在公園某些告示牌旁邊(以不遮到原本的內容為原則)
說這樣就可以
我也是以市容.張貼位置不宜來回答!!
但小孩說:老師說他們以前有學過????所以是可以的(我勒~~)
真是無言!對小孩來說,老師永遠是對的(屁~~~)

我愛xt wrote:
兒子晚上問了我一題考卷上的題目:(小學3年級)
一個人以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為出發點,可以在公園顯眼的地方張貼標語傳單嗎?
我回答,不行!!要貼在佈告欄上才行
兒子說:我們原本也說不行.
但是老師說:只要~~不是~~為了私利,就可以張貼
為了這題我們父子倆辯了快半小時
請教各位,到底是誰對誰錯呢?
我家附近的公園要在佈告欄張貼任何東西,是要經過里長同意蓋戳章的。
題目寫了「在公園顯眼的地方」
這樣的出題方式,照常理來說,就不是專指可張貼的地方

只是這也不需要跟兒子辯吧
就拿廢棄物清理法給他看就好了,第27條第10款

基本上所有的公有財產都是不能張貼的
要貼都必須申請,而且也不一定只能貼在佈告欄,不然選舉期間也不會到處都有廣告了

這個題目,應該只是做公益與私利的教學
只是有必要做行政程序方面的補充教學
不然學生以為公益廣告就能到處亂貼也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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