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起火時見到附近滅火器,我也會拿著去噴呀.....

JasonQ wrote:
所以法律中有一條叫...(恕刪)


見到起火,不去噴就沒事,去噴就有機會挨告

以後你會怎樣選擇?

我會選擇不噴,而且會說我沒受過訓練,沒資格用滅火器...

blackcat555 wrote:
見到起火,不去噴就沒事,去噴就有機會挨告

以後你會怎樣選擇?
烙跑先。

blackcat555 wrote:
見到起火,不去噴就...(恕刪)

挨告固然很衰
但底下的人可是被燒傷呢 到底誰衰?
判斷錯誤就不用負責嗎?

至於以後怎麼做
要不就是加強自己的知識 要不就是只做你了解的事(還是有其他忙可以幫吧)
至少下次遇到同樣的情形 不會有人再拿鋼瓶噴了吧
HysTakuya wrote:
挨告固然很衰但底下...(恕刪)

見到起火,不去噴就沒事,去噴就有機會挨告

而大部分時間,滅火器是可以滅火救人的

但以後,大部分人就算滅火器在身旁,見到起火都會選擇走, 因為"知識沒加強 滅火的事不了解,沒滅過"

blackcat555 wrote:
見到起火,不去噴就...(恕刪)



從小這社會就教我遇到事情別多管....


只會惹禍上身
HysTakuya wrote:
挨告固然很衰
但底下的人可是被燒傷呢 到底誰衰?
判斷錯誤就不用負責嗎?

至於以後怎麼做
要不就是加強自己的知識 要不就是只做你了解的事(還是有其他忙可以幫吧)
至少下次遇到同樣的情形 不會有人再拿鋼瓶噴了吧...(恕刪)


雖然一般人聽來可能刺耳,但是你說的沒錯。

一個路人碰到這種事,如果幫忙但是造成傷害,那會有責任,但是如果除了大聲呼救以外什麼都不做,那不會有責任。
HysTakuya wrote:
挨告固然很衰但底下...(恕刪)


您的言論就是間接告訴我們
以後不要看到有人發生意外
千萬不要沒事裝會去幫忙
要幫忙也得確定你有受過救災消防醫療相關訓練
不然出了事只是自己活該
拿去噴的人不是重要幹部嗎?
工讀生不知道也罷,連重要幹部都不知道就不行了。
問題在於不專業卻假專業地舉辦活動吧。
廠商本來就知道彩粉有引爆的可能性,
所以才用防止燃燒的二氧化碳來噴。
但是像這種土法煉鋼的自創玩法,
如果連彩粉的安全極限在哪裡都不知道,
有什麼資格說自己專業?又有什麼資格辦彩粉活動?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我們台灣應該要建立好撒馬立亞人法律保障這種事. 詳見下面連結,否則只會向下沈淪。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5%A5%BD%E6%92%92%E9%A6%AC%E5%88%A9%E4%BA%9E%E4%BA%BA%E6%B3%95

小強一號 wrote:
您的言論就是間接告訴我們
以後不要看到有人發生意外
千萬不要沒事裝會去幫忙
要幫忙也得確定你有受過救災消防醫療相關訓練
不然出了事只是自己活該


這是事實,消防隊的也會這樣跟大家說。
拿車禍來舉例,你看到車禍有人受傷時,如果沒足夠的知識跟設備,患者不應輕易移動也不應做任何傷口處理動作。
寧可協助指揮交通、幫患者撐傘也不要去處理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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