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魚不配肉 wrote:
2)對方獅子大開口說因為受傷無法工作,他月薪6~7萬、機車要修車要1萬4、因為無法工作還有房租部分也要我負責5千、手錶指針壞也要我修理,我覺得好不合理喔
不合理就照程序走,讓法院去判...
其次就是
他是不是真的沒去工作?
修車是不是真的1萬4?
房租也該也是算在薪水之中吧?難道他不是用薪水繳房租的?怎麼要了月薪還跟你要這筆錢?
以上這些,都可以拿到證明,你可以要求對方提出證明,再談賠償
如果本王心機重一點,就故意先把錢給對方,然後事後搜證,看對方是不是真的沒去工作,如果他明明有去工作,卻說沒有,本王就告他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