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貓籠九 wrote:百分之百受理(連老...(恕刪) 台北有一間非常有名的禮餅店,上個月去訂喜餅幾萬元也是沒有發票。國稅局說,你要提供購買證明,錄影存證,回寄給國稅局,他們再派員稽查。我吃飽沒是故意去買東西然後偷拍,回家再燒錄光碟寄國稅局?查稅的事情本就是國稅局應該自己處理不是嗎?我去年去中和某街的大型停車場,約300台以上的車位那種。除了要我先預繳兩小時費用之外,也是沒發票,態度奇差無比。我離開馬上打給國稅局,最後得到公文的回應是,查無此停車場。後來我就懶了,經過也不停他們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