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的糾紛~~11/19更新結案!!


2250 wrote:
首先這件事是我女兒...(恕刪)


賠錢了事就好
除非你想鬧大

但小二的年紀已經7歲以上
屬限制行為能力人(依民法)
你又是她法定代理人
所以她在外一切行為
你都是要擔下來的
600我就賠了
我想可以買的起那麼貴球拍的家長不會去貪你600元
還有一個東西的價值不在於新舊
那球拍可能是重要的人送給小男生有記念性的禮物
所以你跟你女兒心態要改一下
不要以為別人的舊東西就不值得尊重

2250 wrote:
.那拍子是男同學一年級用到現在已有不少磨損(好像是桌球隊)



其實這種東西用的順手
對當事人來說....比新的還有價值
阿甘在軍中打桌球那麼多年了,退伍時啥都不要,只帶走他握的最久的。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2250 wrote:
想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是你們會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呢???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帶著小朋友跟對方說對不起....然後拿6千元給對方.....跟對方說造成你最近的困擾...真是抱歉!!
鬧大 ?? 樓主有立場鬧大嗎

1. 是你家小孩 不告知的情況之下先拿取對方的物品 ==> 嚴格解釋 就是偷竊了
2. 你有任何直接的證據 證明對方說謊嗎 ??

靜下心來 花600元 並趁機好好教育你家的小孩
只花 600 買了一個教訓 不貴
(教育時 別把你家小孩嚇到了)

2250 wrote:
首先這件事是我女兒...(恕刪)


賠錢 皮拿回來

看了大家的分析 全都是錯誤方向






你的女兒是不是喜歡那個桌球男阿
600元賠,但是跟妳女兒說保證不會罵他跟打她,跟她確認是不是真的有摔到,確定沒有摔到時再想辦法確認你女兒證詞的正確性(例如詢問那位隔壁女同學),再跟對方家長好好談

金正嫻 wrote:
一、首先600元先賠,小錢而已,而且有後招,先認錯後反擊比較有利。...(恕刪)

+1

先賠,才容易反擊,不賠就只能一直挨打。。。

simon945168 wrote:
600元賠,但是跟妳女兒說保證不會罵他跟打她,跟她確認是不是真的有摔到,確定沒有摔到時再想辦法確認你女兒證詞的正確性(例如詢問那位隔壁女同學),再跟對方家長好好談

根本不用談

先賠了,然後一直宣傳對方故意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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