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國 wrote:菸賣多少要有智慧太高...(恕刪) 這道也是,抓千萬人誰抽煙,和抓敢走私的,重罰這走私的好像比較輕鬆效益也高,抓到充公由政府自己賣自己賺,加上課煙商重稅增國庫,抽的起的有錢人多付出點,就當是造福全民回饋社會囉,國庫錢太多了,就少課點人民賺的血汗錢咩。哈哈哈,想的太美,是做不到課煙商那麼重的。
金正嫻 wrote:划手機那個就真的王八蛋了但是抽菸這個,本來法條就是說"妨礙到他人"才罰阿交通部表示,7月1日起,汽機車駕車時抽菸或點菸,灼傷後方用路人或影響他人視線,造成不適,影響行車安全,將可開罰600元 如果你說的抽菸.能不把煙吐出來.能把煙蒂煙灰都收好不亂飛.那就沒有妨礙他人之嫌但你能控制煙飄的方向.能確保沒熄的煙蒂不會飛到別人車上?我是其中受害者之一..煙蒂飛到檔風雨衣上.燒了一個小洞一人有公德心不代表全吸菸族都是有公德心的
這沒辦法.台灣一向都是規定都有,但是不去執行.看看路上的停車格就知道了.路剛鋪好都畫得很漂亮, 有汽車格, 有機車格, 有卸貨車格, 有機車專用道...有自行車專用道.結果實際情況是 汽車格內有人停機車(普通重型&輕型), 機車格停汽車, 兩格塞三台車,黃線停車,紅線也停車...機車專用道與腳踏車道還是併排停車.除了你提到的行進間抽菸之外,再早一點前宣導的 "全車繫安全帶"現在還有人在取締嗎?! 沒有.綜觀華人社會, 秩序良好的除了殖民地...大概只有新加坡.沒辦法, 華人太自我中心,以自己的方便為方便, 太愛耍小聰明, 有錯又不願承擔先推託再說.
Hans Cheng wrote:再早一點前宣導的 "全車繫安全帶"現在還有人在取締嗎?! 沒有. 如果真的任何規定都要嚴格取締可能警察還要再增加N倍人數每天光取締這些違規就飽了還是要靠民眾自己守法不然開放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好了也是一門收入不錯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