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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d9876 wrote:
"並逕將繕本送原告"
疑?這句不夠白話嗎?...(恕刪)

話說 你朋友連這都看不懂
這應該不是白不白話的問題吧
這句的意思就是"不經過妳朋友的同意就自行將影印本寄給原告"
這有很難理解嗎?
它是簡潔扼要的白話文而已
繕本指的是原版文件副本 複製方式不見得是影印
只是目前一般而言是影本或是電子檔印出的紙稿
也可能是相片或其他 各位爸媽的年代可能還是手抄或複印紙
公文之所以用"繕本" 目的就是不希望被人抓文字漏洞
所有的文件複製品或是列印成品都是繕本
公文之所以盡可能文字簡潔 其實就是如前面許多大大所言
怕被懂法律的鑽漏洞 能少用文字就少用文字 盡量簡潔扼要
否則韓國人為何還要用漢字 對於那些高手律師 文字遊戲是很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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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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