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rder09 wrote:不專業就是不專業提告...(恕刪) 提告要7-10萬的律師費。店家就是抓準我們不願意付這批錢。台灣的司法不像美國,沒有dismissal with cost (就是對方付律師費)我把它po在網路只是不想其他人受害對了有同事的家人在壹週刊上班,已經聯絡上了
bartman76 wrote:也有po在臉書和非...(恕刪) 如果你是每天都會拿出來看的話支持你一定要去告千萬不要省那10萬因為回憶無價不然只能重新結婚一次好了請攝影師再拿一支確認乾淨的鏡頭重拍 說真的回憶不該在這個小黑點上,就忘了吧上ptt去貼文,我怕你頂不住鄉民們都是很冷靜的
bartman76 wrote:首先, 對那些即將...(恕刪) 生氣難免,畢竟是人生大事過程的小小不完美,不過,已經發生的不愉快生氣也改變不了,試試接受它。畢竟婚姻幸福長長久久快快樂樂才重要,錄影雖不完美,應該還有照片留念,等十週年再找一家靠譜點的再拍一次。祝新婚愉快!
bartman76 wrote:首先, 對那些即...(恕刪) 那個攝影師真不應該:1. 為什麼要縮光圈?2. 為什麼要照那麼多張?3. 最糟是,如果收5W,樓主一定告下去了,真是的,不把專業當專業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