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當然有許多我也不清楚的細節,

不過兩個兒子外出發展二十年都是讓女兒看照雙親也是事實,

所以他們兩個人對於該怎麼分配並無異議,

在外人看來確實有很多奇怪的地方,

有部分細節是賺錢養家是長輩男方,長輩女方沒有外出工作過,

男方很會賺錢但不會理財會亂花錢,女方很會理財,女兒說法也有過是怕老人家亂花錢,所以母親才把錢交給她,

現在就女方名下有一房子,由長輩住著,女兒有主張還要分配母親的遺產,要六分之一的產權,

長輩的意向是三個子女都要合理平均分配,但現女兒已不盡奉養之義務

PS: 過世的妻子才是我的血親

bernie_w39 wrote:
文中應該有漏掉很多...(恕刪)

清官難斷家務事, 是非曲直實難料斷

脫俗天使 wrote:
但現女兒已不盡奉養之義務...(恕刪)


單憑這句就可以去提告

脫俗天使 wrote:
我有一個親人,做人...(恕刪)


打官司基本上配偶有特留份
所以長輩也不一定會輸
是覺得是同一家人
不管如何吵下去
拿到錢的不一定贏
吵下去只會兩敗俱傷
可憐的是無人照顧的老人
通往地獄的路,都是由善意鋪成的 - F.A. Hayek

脫俗天使 wrote:
現在就女方名下有一房子,由長輩住著,女兒有主張還要分配母親的遺產,要六分之一的產權


其實一家人生活幾十年的故事,不是一篇數百字的短文可以說的清,如果你聽女兒說,應該又會是另一段故事...

不過單就法律來說,以小的對民法的認知,她應該是八分之一吧?配偶分一半之後還可以再參與第一順位(子女)的分配...

當然,如果妻子沒有辦收養前妻的兒子,就另當別論了。

妻子女兒才是跟我們家有血緣關係的

所以我的看法是女兒那方是理虧不盡孝

但女兒又是嫁出去女婿那方面是不是貪墨這筆錢這點

在看到長輩沒人照顧,但我們又無法插手,打官司又是不樂見的
bernie_w39 wrote:
其實一家人生活幾十...(恕刪)

脫俗天使 wrote:
我有一個親人,做人...(恕刪)



因果關係.....

從小母親就灌輸一個觀念給女兒....你老爸很花心,不顧家庭,在外風流倜儻. 即使2兒1女..也是同父異母.

在這樣的潛移默化的觀念下....女兒自然而然地跟父親就不是那麼的親密,甚至是"陌生" 來形容

年長了!! 連兩位哥哥 (似乎都不願意照顧此父親)的行為下 <==似乎也觸法了 但與女兒達成了協定 金錢交換扶養(這段的往來,建議需紙本配合).

父親 年老了,想討回這筆金錢!!! 但!! 在法律上 "母親已經把錢贈與給女兒了"
不知道這筆錢 跟父親有甚麼關聯? 這點大大並沒有說清楚!!!

所以 於法於理 打上官司 ........只是虛耗而已.....
於情於義 若我是女兒, 講一句難聽的 , 從小就無實質"父親"的出現, 老了才再番...哼..沒感情!!!頂多為了金錢而扶養老人而已.... 加上 小弟我 從不被"假道德" 所規範........說我不孝.......我也毫不在乎!!! 只為了現在和未來 "自己的家庭"


近來也為了 家庭的 "假道德" 有感而發 抱歉了
(亂入)家族不倫常有的事.有感而噴是正常的!
雞腸小鳥肚 wrote:
因果關係........(恕刪)
近來也為了 家庭的 "假道德" 有感而發 抱歉了
Closer:世界在變,我隨之而變.我心則續於寧靜. :)物質無法取代的快樂之大小便是真理!\m/

脫俗天使 wrote:
我有一個親人,做人...(恕刪)


請問一下上過法庭.那一千萬法庭是判給女兒??


女兒有點可憐
將來會受到良心的折磨跟譴責
不是現在
等他老爸死了才會開始
不管他老爸是好人壞人 有沒有養育之恩

良心不問過程原因
只問結果
會說不肖女兒 沒有良心
然後常常夜晚流淚
只能自己委屈承擔

明明自己做對的事
親友叫好
卻還要受譴責
人生可以不要再來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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