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撞到闖黃網格的路人 ,這種情況我有錯嗎?可以叫對方賠償嗎?

所以當紅燈亮起時

因為警察說行人不是不能跨越黃網格

所以我也不可以跨越黃網格嗎?

而是要在黃網格後面等綠燈才能跨越嗎?


謝謝
苔八仔 wrote:
但事實上機車是可以跨越黃網線的


有這條嗎??黃網線的設置目的不是只是禁止汽機車在此停車等候
因為通常黃網線都會設置在一些重要道路 例如消防隊的出口或是小型路口
目的當然很明顯 防止車輛阻礙車輛的出入

有沒有闖紅燈應該是看你的車輛停止線設置在哪裡吧


不過不管停止線設那裡 到時候上簡易法庭還會看你的車速以及你是不是真的無法作到煞車
假如當時你超速以致於無法在看到行人的時候煞停 責任應該還是你最重
開車、騎車的,撞到走路的,一定是開車、騎車的錯,

因為你有經過國家考試,要眼觀六面、耳聽八方,

所以你要賠對方!

總不能說:智障、視障、聽障、酒醉....,不能走路吧?
有斑馬線嗎?只要在斑馬線前後1.5公尺範圍內,就是絕對領域,不管行人是否闖紅燈!
如果剛好有斑馬線,那對方幾乎沒啥責任了,反而是你這邊錯很大。

黃格網車輛基本上就不該在那邊,
雖說行人不能走黃格網,但如果他違法走了黃格線,
你也不能理所當然的撞過去(撞過去還是你錯)。

開車撞到行人,如果各錯一半,通常是車輛判的重。
你用「工具」去撞肉身,當然會把你判的比較重。

不然人家開聯結車撞你小轎車,你看看誰吃虧,會判誰重。

開車騎車的人,自己不知道你對著行人衝過去,
就跟拿槍頂著別人的頭有啥差別,我是說威脅性。
因為行人再怎麼撞你的車子,你也不會怎樣,但行人會賠上命或是斷手斷腳。

就是這樣才會有判決上的差異喔

苔八仔 wrote:
所以當紅燈亮起時
因為警察說行人不是不能跨越黃網格
所以我也不可以跨越黃網格嗎?
而是要在黃網格後面等綠燈才能跨越嗎?
謝謝


你是在哪個路段撞到人啊?...

依照你的行進方向來看,這個禁止臨停是在紅燈的停止線前,還是停止線後?

以及你有沒有闖紅燈?


從你的文中...

"警察說行人不是不能跨越黃網格,所以我也不能跨越黃網格嗎?..."

你不是騎車嗎?怎麼會跟行人比?而且禁止臨停就是那一塊基本上車不能停留啊...你的跨越到底是甚麼意思啊?...

"而是要在黃網格後面等綠燈才能跨越嗎?".....所以依照你的行進方向,你是會先碰到禁止臨停的區域還是先遇到紅燈的停止線??...

不太懂啊....
安安~~~雙手舉舉...
映象的迴廊 wrote:
你是在哪個路段撞到...(恕刪)

我到現在還沒看懂他在說甚麼
根據這點研判
他撞到路人錯應該比較大

通常黃色網格都會設置在重要十字路口的中間
或是禁止臨停的路口或重要設施出口前
有交通號誌就應該遵從交通號誌的標示
怎麼又扯機車可以穿越這種似是而非的道理
那其實黃色網格汽車、聯結車也是可以穿越的阿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我到現在還沒看懂他在說甚麼
根據這點研判
他撞到路人錯應該比較大




我只看懂他騎車撞到人而已...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那其實黃色網格汽車、聯結車也是可以穿越的阿


那是非穿越不可...






因為不開過去難道車就停在那不動??....
安安~~~雙手舉舉...

苔八仔 wrote:
所以當紅燈亮起時因...(恕刪)


請問樓主,後來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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